2017年6月8日,包某芳委托北京京迪律师事务所并指派刘宏伟律师因与内蒙古自治区某和县卫生局、劳动人事局行政安置纠纷一案的诉讼和不限于诉讼的代理人。
这是一起典型的冒名顶替案。
包某芳1996年7月从内蒙古伊克某卫生学校毕业被派遣乌兰察布市劳动人事部门报道。由于乌兰察布市派遣到某和县劳动人事部门的大中专毕业生需人才储备一年才分配。包某芳1997年8月到某和县人事局询问,经原任局长乔某旺告知已将包某芳分配到某和县卫生局下属乡镇卫生院工作,某和县劳动人事局留取了分配介绍存根。包某芳随即到某和县卫生局查询,卫生局让包某芳等上班通知。然而从上个世纪的1997年一直到跨世纪的2014年,包某芳无数次的询问和查询均被某和县卫生局一推二拖,拒不履行具体接收安置义务——包某芳的署名身份被他人冒名顶替且以“包某芳”身份工作并领取工资。
证据确凿,事实充分,内蒙古某和县卫生局在长达22年的时间周期内没有按政策和文件对包某芳进行安置: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后果影响极为重大,对包某芳的职务职称评定、工资、五险一金等相关福利等方面造成巨大经济及精神损失,内蒙古某和县卫生局存在具体行政行为严重不作为。而某和县劳动人事局虽然做了文件上的安置,但在内蒙古某和县卫生局没有实际安置落实而申诉、请求督办时也存在没有尽到谨慎义务督办的重大过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刘宏伟提起了诉讼:补偿包某芳因冒名顶替而产生的一切经济、精神损失,严惩顶替者及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依法维护包某芳的合法权益。
但,这个案子的曲折是难免的,过程是复杂的,刘宏伟也料想到了其中存在的巨大困难,其一,事情确实发生在1996年,时间太久;其二,当时的部分领导退休、升职、调动,个别当事人或已亡故,极有可能“死无对证”;其三,求证困难,多数有可能提供佐证的人要么记忆模糊,不清楚具体事实,要么明哲保身,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其四,十几年过去了,这十几年当中,包某芳一直在不断上诉,可是收效甚微,这从侧面反映,这个案子所牵涉的关系可能盘根错节,深不见底。这注定是一场长时期坚持不懈的斗争。
果不其然,起诉后,某和县法院认为本案发生在1996年,如今已经超过时效。
刘宏伟随即给予反驳:事情确实发生在1996年,但包某芳持续性不间断的申诉和控告不受时效的限制,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断”,具备立案条件。
为了配合包某芳胜诉,刘宏伟居间协调,请求相关媒体协助并监督,同时在相关媒体上发起了新闻调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某和县劳动人事局二十年前对包某芳的文件分配如同废纸——某和县劳动人事局、卫生局重大渎职的新闻调查。”
相关媒体认真听取了包某芳的口头和书面陈述,阅读了她提供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户口和身份证复印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介绍信存根》、《某和县劳动人事局关于分配杨某清等三十八名大中专毕业生工作的通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市劳动人事局和卫生局应当履行对包某芳的分配安置义务而拒不履行的重大渎职不作为事件,媒体高度重视并派遣专业记者实地采访。
2017年6月27日,媒体驱车来到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某和县,随车首先对包某芳做了录音专访:自1997年8月,卫生局长薛某风说已接收,让包某芳回去等通知,包某芳每年都去询问两三次他的工作分配情况,得到的答案都是继续等待。2014年,某和县安排了一批以前毕业的学生,但依然没有包某芳,无奈之下,包某芳查询当时派遣证报到手续,人事局纪检委书记孙某波告知,当时管理人员退休且死亡,无从查证。几经周折找到乌兰察布市人事局拿到了派遣证的复印件(留取存根),到某和县人事局,孙某波拿出包某芳的档案,档案内附有二次工资定级表,为此包某芳找到县卫生局局长郭建军办公室反应情况。
这时,发生了一件让包某芳愤怒的事。
办公室一女同志问:“你就是包某芳?你不是在卫生学校上班吗?
包某芳很惊讶,问:“你是哪里的?”
“我原来是卫校的。”
包某芳去找某和县人事局,人事局让去信访部门和原单位,而卫生学校原单位现已关闭,找到原某和县卫校校长卢某龙,她证实,确实有一个叫包某芳的,而且当时时任某和县卫校会计的张某英说,还做过包某芳工资表,经查证,某和县卫生学校有过包某芳领取工资和福利。
包某芳去县信访局递交两次材料,卫生局和人事局互相推诿,包某芳申诉到驻某和县中央第九巡视组并递交材料,依然石沉大海。随后又去郭某军局长处反应情况,局长让包某芳找主管此类事件的副县长贺某燕,贺某燕让找刘某政县长反映情况,刘某政县长答复是:拿到大会上议,让包某芳回去等。
还是一个字:等。
包某芳等了两年,依然没有议好,没等来希望,却等来了县长换届,包某芳又一次在2017年4月底去县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宋某波告知,县长换届了,让包某芳去找卫生局和人事局。
就这样恍恍惚惚,一年又一年。
记者来到某和县人事局打电话无人接听,相关部门无人接待?
包某芳的问题到目前已经20年了,职工利益无小事,人民利益大如天,是可忍孰不可忍,刘宏伟势必要替包某芳讨回公道。他不辞辛苦,不但协调媒体监督,在法庭上耐心解释,且在长达两年多的代理过程中,克服交通遥远、路途不便的实际情况,前后21次坐车和亲自开车到某和县法院、、县卫生局、劳动人事局沟通和协调。
刘宏伟的努力没有白费,在不辞艰辛的反复奔波之中,在大义凛然的媒体监督之下,在刘宏伟鬼才策划和谙熟的实务经验之中,包某芳案赢来了转机,迎来了曙光:不论是否能追回以前的损失,但某和县承诺给予安置解决。
然而,胜利在望之时,刘宏伟没有等来对方的喜悦,没有等来感谢,反而等来了包某芳的投诉,等来了丰台区律师协会的《立案通知》、《回避申请表》和《调解确认单》。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即便是卸磨杀驴,也没必要急于一时,毕竟,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处理到位,毕竟,没有刘宏伟,包某芳可能还要一直一直等下去,等到地须发皆白也说不定。
还没等刘宏伟反应过来,他又得到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包某芳之所以态度反复,前茅后盾,是因为有人跟刘宏伟过不去,怂恿包某芳闹事。
这个怂恿包某芳的人是谁?
正是刘宏伟高薪聘请的员工,他眼里的好战友、好同事陈某亮。
而这,已经不是陈某亮次怂恿客户闹事了。他们之间的恩怨,还要从陈某亮应聘工作说起。
2019年2月,内蒙古退休检察官陈某亮应聘到刘宏伟的京迪律师事务所,做法务助理工作。陈某亮入职后,刘宏伟不仅给了他格外的礼遇和待遇,在北京承包了星级宾馆供陈某亮日常办公,也让他参与到一些核心案件的起诉、协助过程中,刘宏伟对他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客观地说,陈某亮在初入职时努力向上,积极作为,确实表现出了一名律师该有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担当。入职初刘宏伟特别交代,包某芳的案件要继续办理,让陈某亮负责部分法律文书起草工作,刘宏伟和陈某亮合作完成了给内蒙某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复查申请书》,随后又和司机王洪军、邵师傅千里迢迢赶到内蒙,协助包某芳找某和县劳动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卫生局以及县委信访局的相关领导,落实相关工作。对他们这种负责的精神,包某芳尤为感动。
刘宏伟也对陈某亮赞赏有加,对他更加礼遇,尽可能为他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然而,刘宏伟懂他,他不懂刘宏伟。
刘宏伟一再给所有员工和同事强调,做律师,社会效益,法律效益,社会公平正义,经济效益第二,尤其是不能案外收费,这是任何人都不能触碰的底线。
没错,是底线。刘宏伟反复强调这条底线,没有这条底线,就不配做一名律师,也不可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
借着刘宏伟百分百的信任和前期的表现,陈某亮变得有些胆大妄为了,他开始在代理过程中收取额外费用;通过欺瞒的方式,跟客户串通把本该给律师事务所的代理费用“低价”据为己有,这样客户少付费,而陈某亮还能捞到额外的好处。刘宏伟发现后,及时给予了沟通,希望其尊重律师事务所的基础文化,谨守做律师的道德底线,尤其是,不能触碰刘宏伟的底线。
陈某亮满口答应,表示一定会在工作中注意,但他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对自己的错误行为不但没有收敛,反而为了利益变本加厉,他抛开他的法务助理的身份冒充律师,向江苏省徐州市李某涛、浙江黄某强等诈骗钱财,遭到了刘宏伟的严厉斥责,但陈某亮不思悔改,又以律师身份向包某芳索要交通费和差旅费,2019年10月19日13时31分31秒,应陈某亮的要求包某芳通过微信给陈某亮转账1000元人民币,2019年10月19日13时43分54秒,陈某亮接收了包某芳的微信转账。
刘宏伟的底线,被陈某亮踩在脚下反复蹂躏。
那可是你信任的战友,是你亲密的同事,是你准备上了战场准备把自己后背交给他的战友啊,怎么可以这样?
忍无可忍的刘宏伟于2019年11月11日正式发文开除了陈某亮,为了揭露其对律师事务所正常经营带来的干扰,为了给受到伤害的客户一个交代,为了维护其对律所名誉的损害,同时也为了净化行业空气,刘宏伟决定,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整理成文并在公众平台发布。不仅如此,陈某亮冒充律师身份虚构办案费、交通费、差旅费诈骗受害人钱财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陈某亮鼓动包某芳错误投诉北京京迪律师事务,刘宏伟同时做好了对陈某亮及包某芳起诉的前期准备工作。
被开除的陈某亮自觉脸上无关,加上前期参与了很多核心案件的代理,知道很多机密,自以为“胸有成竹”的陈某亮为泄私愤陈某亮,接连挑逗他所认识的客户起来闹事,严重干扰了律师事务所的正常工作,导致大量的客户得到不维护。
刘宏伟完全可以将愤怒的洪水向他倾泻,或者单纯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但是,刘宏伟心里,觉得这一切都太卑微,太愚昧,即使全部的倾泻,到头来也只不过对牛弹琴,何况,这对双方又有什么好处呢?让他无知的背叛反咬一口,若对这种举动都口诛笔伐的话,刘宏伟 自己都会感到些许无聊。
但不得不说,这或许是一场悲剧,一个被委以重任和无限信任的人,怎么就成了现实版的中山狼,怎么就上演了一个活生生的农夫与蛇的故事。他回想着过往的种种合作,细数着曾经的豪言壮语,他诗人般的内心一向是敏感的,他心头忽然袭来一阵莫名的疼痛,他内心的伤口在流血。
即使道不同不相为谋,也不能因为利益问题落井下石,恩将仇报吧?看那些所谓的指证多么勉强,但高调的姿态又何其招摇,有求于人时看起来像一个天使,利益相倾时露出了魔鬼的本相。其实,这些原本可以不计较,多少他帮助过的人伤害过他,他都一笑置之,多少他关怀过的人恶语相向,他都浑然不理,但这一次不一样,因为,这不仅仅事关友谊的断裂存续,还事关法律的尊严。
伤害刘宏伟可以,但在法律面前枉顾事实,捏造是非,不行。法律不是强权者的游戏,更不是遮掩肮脏内心漂亮的外衣,法律的神圣,在刘宏伟律师心里,是跟生命等量的,要不然,他何以在这条路上泣血前行40余年,他何以不惜损失健康而披星戴月、奔波劳累?
夕阳西下,朔风凛冽,寒风中的刘宏伟律师显得更加憔悴和疲惫。宰相的肚里,什么时候竟然盛不下一点破碎的朋友情,竟然容不下些许糟糕的战友情,也罢,诵几句毛主席的“北国风光”,或者吟一首苏东坡的“大江东去”,就让这世态炎凉随风而去吧!就让这情、这恨、这憎,如秋叶般告别,还来年一树绿油油的枝丫,日月经天,哪个冬天不会过去,哪个春天不会到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