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刘宏伟接受董某芸的委托,担任其配偶查某升涉嫌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的侦查阶段的代理人。查某升,系北京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11月19日,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药品罪被杭州市公安局某分局刑事拘留。
刘宏伟接受代理以后通过委托人董春芸了解了查某升涉案的基本情况,又在2019年11月27日和12月11日分两次到萧山看守所对查某升进行会见并了解详细情况。
经过详细了解后,刘宏伟发现,查某升构不成涉案罪名。其一,查某升所在的北京某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仅是在2018年5月29日于浙江萧山某大厦开了一个样品展示会,展示的喉畅、肺清、血清、心宝、糖康、稳压片并没有推向市场和销售;其二,药品的生产方不是查某升所在公司,而是天津某天龙制药厂;其三,部分药品只是在临床试验阶段,即便被确定为伪劣药品,起码要等到试验结束并投入市场。查某升所展出的6款样品不具备超过标准的有害物质含有部分有效成分,同时标明了适用的人群、功能主治和禁止范围,没有触犯任何法律;其四,执法局对6个样品以夸大宣传在2019年1月处罚浙江分公司30万元,对此,查某升放弃了行政复议,申请分期付款并支付了10万元,仅是剩余的20万元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付,便将普通的处罚升格为生产销售假药罪,这是公然玩弄法律,挑战法律的权威。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刘宏伟紧急给萧山公安局特快专递《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和《取保候审申请书》并和办案警官交涉,交涉时发生了一段小插曲。
经办查某升案的周警官强硬地说:“查某升不给萧山执法局和食品市场监督管理局交纳罚款就是犯罪。”
这完全是流氓道理,不怕流氓有文化,就怕流氓是警察,刘宏伟灵魂三问,周警官哑口无言:“作为执法人员,穿上这身警服就意味着责任,不缴纳罚款就是犯罪,这是哪条法律规定的?查某升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警察执法难道不讲证据,难道都是像您一样任意定性?没有犯罪就应该放人,执法人员公然知法犯法,是不是公然藐视法律,践踏普通公民合法权益?”
这灵魂三问让周警官有些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自他从警以来,还从来没有哪个律师敢跟他那样说话,甚至除了领导,没有几个人疑问的口吻跟他说话过。
刘宏伟继续说道:“公安机关绝不能用刑侦手段插手行政案件,这是违法的。”
见刘宏伟有理有据,态度强硬,周警官悄悄垂下了头。毕竟,他面对的是大名鼎鼎的律师,他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为了尽快达成目标,刘宏伟通过渠道紧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反映了相关情况,2019年12月18日在刘宏伟的卓有成效的努力下,查某升被释放。